9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侵害唐慧女儿的周军辉、秦星等人由死刑改判为无期。 法院认为,在狱中秦星对周兰兰的自杀行为进行制止,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的行为存在,应当予以肯定,但不足以认定为立功。而周兰兰则一直坚称,绝无“自杀”一事,秦星“立功”为造假。 (9月15日《 成都商报》)
一边是主犯秦星在监舍救人希望“立功减刑”,另一边是“被救者”周兰兰坚决否认“上吊自杀”。
曾轰动全国的“唐慧女儿案”,真可畏,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即使省高院认定,“在狱中秦星对周兰兰的自杀行为进行制止,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的行为存在”的情况下,“立功减刑”的疑云也没有随之消失。尤其在宣判后, 周兰兰和丈夫熊运林随即被秦星的母亲、哥哥秦军及另外两名男子围殴,以及周兰兰坚决否认“上吊自杀”,“立功减刑”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其一,2011年3月28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监控录像显示,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同监人上吊自杀,且现场不具备上吊条件,经找当事人调查,当事人否认有上吊自杀行为。”秦星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弄虚作假,欺瞒法庭,有悖于法律,秦星没有立功表现。
其二,2011年8月5日,永州市公安局在官网和官微上回应称,“没有发现公安民警帮被告人做假立功的情况”。可是,在其后不久,永州官微上的这部分内容被删掉。
其三,2012年8月,湖南省政法委曾介入唐慧事件调查,并分成5组前往永州。其中一个小组的调查方向就是秦星假立功问题。可是,不知何故,调查结论至今未正式对外公布。
所以说,在没有对“立功减刑”进行最终认定的情况下,省高院“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的行为存在”,其依据是什么?
因此,要解开周兰兰与秦星一家的“死结”,还公众一个“立功减刑”真相,必须对“立功减刑”的相关人员进行彻查。
如,对冷水滩区看守所管教干部唐爱国开具的《关于制止在押人员周兰兰上吊自杀的情况经过》说明的真实性进行彻查;再如,对冷水滩区曾两次将周兰兰带到永州国际酒店看管起来做思想工作的真实性进行彻查;再比如,对2012年12月23日中午,一群自称永州公检法机关的人员让周兰兰及家人观看录像并签字的真实性进行彻查。还有,对看守所十几名在押人员的证明、看守所干警的值班记录、驻看守所检察官的确认记录以及周兰兰本人当时的询问笔录的真实性进行彻查。
也就是说,“立功减刑”真相一天不公开,对省高院的“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的行为存在”怀疑的,就不仅是周兰兰及家人,还有广大公众。
“唐慧女儿案”,已将唐慧及公众伤得不轻;“立功减刑”,再也不能给周兰兰及公众造成新伤害。否则,公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最终真相,公众拭目以待。姚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