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流亡反對派領袖桑蘭西發表評論
柬埔寨農民是國家經濟和糧食安全的支柱,但他們每天都陷入難以忍受的貧困之中。面對過低的農產品價格和明顯缺乏市場,他們被迫背負沉重的債務來滿足需求或為生產提供資金。這種惡性循環使他們長期處於貧困之中 — — 由於與債務相關的土地被沒收,情況更加惡化 — — 並促使大量移民前往泰國,尋找不穩定的工作,只是為了生存和償還債務利息。
面對這種困境,柬埔寨政府目前旨在支撐米價的政策已被證明基本上無效。這項政策的基礎是向一組私人碾米廠提供貸款,這些碾米廠負責以合理的價格從農民手中購買稻穀(未脫殼的米)。然而,這種機制存在許多缺陷:碾米廠往往接近權力,偏向其經濟利益,提供的價格始終不足以滿足生產者的需求。農民並沒有從真正的支持中受益,而是仍然受到這些中介機構的擺佈。
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米價支持機制,以保障農民的最低收入並有效滿足他們的需求。本文提出了具體而現實的替代方案,可能會給柬埔寨農民帶來希望,並可持續地加強該國的農業部門。
對現行政策的批評
無效且有偏見的機制
向私營碾米廠提供的貸款制度存在利益衝突和缺乏透明度的問題。這些碾米廠通常由與當權者關係密切的人經營,他們只注重利潤而損害了生產者的利益。相較之下,泰國採用了更具包容性的模式,保證直接從農民手中購買大米的最低價格,而不經過精英主導的私人中介機構。
沒有真正義務的碾米廠
碾米廠不會被迫以最低保證價格購買稻穀,也沒有有效的法規來監控其活動。與此相反,越南要求當地合作社購買配額,確保農民以公平的價格出售農作物。
缺乏對農民的直接支持
雖然贈款和貸款可以直接提供給農民本人,但它們是透過獲取大部分利潤的中介機構提供的。例如,泰國以補償金的形式向小農提供直接補貼,減少對中間商的依賴。
關於更有效農業政策的建議
1. 確定國家保障的最低限價
原則:國家為稻穀設定底價,市場價格低於底價的直接補償農民。
優點:保護生產者收入並限制價格波動。
與泰國的比較:泰國長期以來一直實行大米保價制度,國家以固定價格收購農作物。儘管最近的改革旨在降低該計劃的成本,但該機制有助於穩定泰國農民的收入。
2. 建立公共稻穀收購機構
原則:公共機構以固定價格直接向農民購買稻穀,然後轉售給碾米廠或國際市場。
優點:消除中間商並創建策略庫存以穩定價格。
與越南的比較:越南也有類似的計劃,國家支持的合作社在收穫的收集和分配方面發揮核心作用。這保證了農業收入分配更加公平。
3.農民定向補貼
原則:國家根據稻穀生產或銷售的數量向農民提供直接補貼。
好處:透明和直接的支持,減少貪污。
與泰國相比:泰國農民受益於以生產為條件的補貼,並且更容易獲得補貼投入(種子和化肥)。
4. 推動農業合作社
原則:鼓勵農民組成合作社,集中資源,進入利潤更高的市場。
好處:增強農村社區的協商能力與賦權。
與越南和泰國的比較:在這些國家,農業合作社在價值鏈中發揮關鍵作用,為成員提供有競爭力的價格並允許更好地獲得出口。
5、儲存基礎設施發展
原則:建立社區筒倉和倉庫,讓農民保留稻穀,等待更優惠的價格。
優點:減少收穫後立即低價出售的壓力。
與印尼的比較:印尼在地方層級大力投資倉儲基礎設施,這減少了收穫後的損失,並幫助農民更好地管理供應。
6. 種植合約及銷路保障
原則:國家為農民和購買者(碾米廠、出口商)之間簽訂預先確定價格的合約提供便利。
優點:減少生產者的不確定性並刺激生產。
與越南的比較:越南積極鼓勵農民和農工公司之間的種植合同,這保證了收入並提高了收成品質。
7. 灌溉的大量投資
原則:發展現代灌溉系統,確保正常供水。
效益:提高農業產量和抗旱能力。
與泰國相比:由於對運河和水壩的大量公共投資,泰國擁有更先進的灌溉系統,使農民能夠減少對氣候週期的依賴。
8. 進入國際市場
原則:國家積極促進柬埔寨農產品出口,並提高其品質(香米、有機木薯)。
優點:增加網點,刺激需求。
與泰國的比較:由於有效的促銷策略和貿易談判,泰國在大米出口方面處於世界領先地位。柬埔寨可以加大努力,更好地在國際市場上定位其香米。
結論
低效率和不公正的製度加劇了柬埔寨農民的苦難,迫切需要對農業政策進行改革。與泰國和越南等亞洲鄰國不同,柬埔寨尚未建立適當的機制來保證合理的價格、直接支持農民或投資現代基礎設施。
採用受區域最佳實踐啟發的解決方案,例如保證價格、農業合作社和灌溉投資,可以改變柬埔寨農民的狀況。這些措施不僅能穩定他們的收入,還能持續增強國家的農業經濟。柬埔寨現在應該向鄰國吸取經驗教訓,並將農民置於其發展策略的核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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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柬埔寨 – 經濟:柬埔寨農業計劃迫在眉睫,首先出現在 Gavroche 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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